港大男生中學時非禮兩姊妹 涉摸胸手指插陰部男生認罪候判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12/28 13:20

最後更新: 2018/12/28 14:19

分享:

分享:

一名港大二年級男生,涉中學時校內非禮兩姊妹,男生認非禮罪候判。(資料圖片)

一名現正就讀於香港大學的19歲男生,涉於16歲唸中學時,相約12歲女中學同學,在校內進行親密行為,女同學應約後遭被告摸胸部、手指插入陰部,男生更企圖將陰莖塞進她的口中,女同學一度拒絕繼續;兩年後,男生於18歲生日當天,女生向警方報案揭發事件。此外,男生又涉嫌在校內捏涉案女同學胞姊的臀部,男生今日(12月28日)在區域法院承認2兩項非禮罪,押後至明年1月18日判刑,等候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。

案情透露,被告W.Q.與較他細3年多的同校女同學X,為親密朋友、但非情侶,二人自2014年11月起,經常在網上聊及談戀愛及性的話題;2015年5月21日,當時16歲的男被告,問12歲的X可否與他「make out」,並相約翌日放學到校內戲劇室見面。

翌日被告與X在戲劇室內互相擁抱,被告脫去X的衣服,摸X的胸部,以手指插入X的陰部約10秒,又摸和舔X的陰部數分鐘,X其後表示想走,被告沒有理會,又捉著X的頭部,嘗試將陰莖放入X的口中,但因X避開而不成功。

被告又曾試將陰莖放進X的陰部,X說不、並將被告推開,被告陰莖只觸碰到X身體其他部位,而沒有觸碰X的陰部。整個過程歷時10至20分鐘,其後被告因聽到有工人進入戲劇室旁的房間而逃去,X穿回衣服亦離開。

至2016年9月1日,與被告同級、X的18歲胞姊Z,在學校走廊遇到被告後,二人邊走邊談,其間被告用手捏Z臀部,對Z稱「你要做多啲運動」,Z拍被告手臂後,被告才放手。

辯方求情指出,現時19歲的被告,正在港大讀二年級,年幼時曾先後在澳洲及內地讀書,12歲回港讀中學,成績優異,熱衷運動,在校內任社長,受很多女同學仰慕。案發前,X與被告有很多調情的對話,包括X曾問被告有否喜歡她,又問被告一些敏感問題,以及分享自己與男友的親密關係詳情等。

辯方指,案發後被告與X仍有對話,X更會分享一些私人及成人對話,至後來X在國外有男友,二人才減少了聯絡;而X在2017年被告18歲生日當天報案,當時被告正就IB考試,X更發短訊予被告稱「你有些東西會失去但我卻不會」。

辯方又指,Z比被告年長1年,事發前9個月,二人參加學校的遊學團時,亦曾有親密行為,案發捏Z臀部是以為二人曾有親密關係就可以這樣做,事發後Z告知校方,在雙方家長及校長見證下,被告已簽過一份「行為合約」。